教师频道-》课程管理
1.上海市金汇中学研究型课程管理
2.上海市金汇中学研究性学习活动报告

教师频道-》教师实践
1.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原因
2.对白
3.二战爆发的原因
4.法西斯国家的崛起
5.法西斯主义国家的崛起
6.凡-华体系
7.经济危机
8.绥靖政策
9.绥靖政策
10.主要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对二战爆发的影响

 

上海市金汇中学研究型课程管理

第一条:为了使我校研究型课程管理科学性和规范化,以适应新的课程体系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高一、高二、高三各年级,各年级必须执行。
研究型课程的性质和目标
第三条:研究型课程是由学生自己设定课题或自主选择课题进行研究的教育活动,它与必修课程、拓展课程和活动课一起组成我校的课程结构,但研究型课程更突出学生的自主性、自愿性和灵活性,鼓励学生在自主选择研究的基础上,围绕某些课题或专题,依据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或规律,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开放式或探究式的研究。
第四条:研究型课程的目标
总目标: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和创新实践能力。具体地说,是使学生具有创新、探索、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具有批判、创新的意识和实践、研究的能力;具有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发展独立自主的意识和创新精神;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积极体验;增强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会沟通与合作;形成科学态度和科学道德观念。培养和形成提出问题、收集和处理信息、分析和解决问题等各方面的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学会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初步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和科学研究的操作技能与基本技术。
阶段目标:
[高一]着重培养学生科学的问题意识,增强学生的综合、整体认识能力,以人文精神与科学态度,从社会生活的现实与未来中发现、提出问题,抓住题的本质,判断问题的价值。
[高二]着重培养学生收集、分析、综合信息,具有初步设计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包括实验设计方案),构建知识模型,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高三]着重培养学生的思辨与批判性反思能力,为学生研究问题思维模式上的创新意识打下一定的基础,为学生研究的发展方向奠定初步的基础。
由于学生个性发展的差异与自我发展的需求研究型课程的目标要考虑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尝生的不同发展.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与弹性。
研究型课程的内容
第五条:学生课题研究过程一般为一学期,采用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活动。大量使用课余时间。
第六条:课题申报。在高一年级初,在学校课题研究教学工作组指导下,由年级组织进行课题申报,填写《课题研究申报表》,包括课题研究的内容、进行课题研究的组织形式等全由学生自己来选择,学校也把相关课题推荐给学生。
第七条:课题认定。课题认定一般由班级组织进行,学生递交《课题研究申报表》,指导教师写出认定意见,最后由学校课题研究指导小组进行审核。
第八条:学生研究的课题的指导教师由学生自己聘请,可以是学校推荐的校内教师,也可以是自己的家长、亲戚或该研究领域的专家。课题研究小组成员必须定期与指导教师联系,及时汇报自己研究活动的进展,主动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与建议。学校课题研究指导小组通过年级组了解学生的研究情况和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
第九条: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研究方案的设计,确立好课题研究的目的、课题研究的步骤、课题研究的方法、课题成果的形式等,并填写《课题研究计划》表。
第十条:在学生课题申报至结题过程中,参照大多数学生的研究进程,由学校年级组具体负责组织辅导讲座。学生必须认真听讲,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运用讲座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由教研室具体负责进行学生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学生定期向学校反馈研究进程及遇到的问题,教研室教师与指导教师一起检查教学情况,及时协助学生解决研究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学生在研究进程中如实填写《课题研究计划》并以周记的形式进行实录。进行调查研究或实验的课题还应当写出调查研究方案及反馈内容,指导教师应做记录。向指导教师和校课题研究指导小组汇报前阶段研究工作。当课题研究基本结束后,学校应组织成果活动。学生课题的成果包括论文(实验报告、调查报告、活动策划等)、研究过程的体会等,最后成果汇总到教研室。
第十二条:学校组织对学生课题研究成果的评价工作。学生对自己的课题进行自评;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这些成果写出评定意见;由年级组和教研组指导学生对研究成果进行互评,并推荐出优秀研究成果;由学生课题研究工作小组组织成果优秀的学生进行论文答辩,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特长认定;学校召开课题研究成果展示表彰大会,组织进行学生研究成果的交流,表彰研究过程中表现突出的课题研究小组和个人。所有评审结果均交教导处备案。
研究型课程的评价
第十三条:研究型课程不进行考试,但要考核。学生参加活动次数记在每个课题的出勤表上,由指导教师负责记录,活动内容由本人记录在研究性学习综合记录表上。每个课题完成后,需有论文、作品或相应的制作、发明、产品等研究成果,以及研究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第十四条:指导教师对研究成果进行分析、评价。我校将研究型课程的评价纳入学校学分制评价管理体系。课程评价学分由基本学分与奖励学分两部分构成。基本学分,是课程管理性评价,注重学生的参与性。凡参加课程学习,学习态度较认真,并能完成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均能得到该课程的基本学分。奖励学分,是课程过程性与成果总结性相结合的评价。凡达到研究型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同时其成果又有创新之处,或成果虽不突出,但在学习过程中,学习态度特别认真、积极、主动的学生,均给予一定的奖励学分。
第十五条:研究型课程的学习评价分为个人评价、小组评价、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等不同类型,可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的方式进行。对科学精神、态度、习惯、价值观等的评价。采用“自由叙述法”和“观察法”相结合的形式,由指导教师从科学精神、态度、习惯、价值观等评价指标入手对学生进行评价。能力与方法的评价。可以采用“作品分析法”对学生的能力和方法进行评价,即从学生完成的研究论文(课题报告)的质量分析其科学方法、能力的水平。还可以在由此进行初步评定的基础上,辅以“访谈法”和对学生研究全程的记录进行分析的方法,加以综合评价。
第十六条:学校对优秀论文进行评比、奖励。优秀论文汇总成集,或向有关部门介绍、推荐发表。每学年组织一次或两次优秀研究成果报告会。

研究型课程的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在校长室的领导管理下,年级组组长协助做好各项工作,并根据研究型课程的结构,以理化生教研组、政史地教研组为主导,调控、完善教学组织实施;组织研讨课进行交流评价;并请专家组织论证指导。每学期、每学年开展组织实施的工作小结,总结研讨并定期向校长室汇报教学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第十八条:课程管理中心负责对研究型课程的教学过程管理。(1)给全体教师举行有关现代教育思想和学理念的讲座,并通过具体的案例让教师明确研究性学习的特点。给指导教师举行研究型课程管理方面的讲座,使教师掌握研究型课程教学指导的策略、管理协调的技巧、教学评价的原则等。建立起教师协作管理课程的体系,分清管理责任的层次,发挥每个教师的独创性。每两周召开一次教师集体会议,了解各个课题组的进展情况和教师指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通报下一阶段研究型课程的工作安排。学校要求各科每一位教师积极开展研究型课程的研究,每位教师每学年提供2-3个研究性课题,供学生自主选择。教导处对各课题做不定期抽查和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取消该课题的活动及相关学分。课题完成后,由教导处指派指导教师或专家进行课题评价,选出优秀论文汇总成集,并做好每届学生的研究资料存档工作。
第十九条:对学生的管理。组织课题研究系列活动。根据学生研究活动的进展,有目的地为参加课题研究的学生举办系列讲座和活动,如开设为解决学生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的讲座,观看有关科学研究的影像资料,组织学生交流研究情况等,以进一步开拓学生的视野,理顺研究思路。重视对研究过程的指导。研究开始之前要求学生要有一个较为完整的开题报告或研究方案,对每一步的研究过程进行详尽的规范化的记录。学校要了解学生在研究过程中与导师和本校指导教师之间的关系状况,帮助解决发生的问题。
教学辅助资源的管理
第二十条:对教学辅助资源的管理。对各研究专题所需的物质资料进行登记造册,由教导处进行统筹管理。在课题研究期间,由教导处合理安排和调配辅助资源,为课题研究的开展打好物质基础。充实图书馆的图书资料和电子阅览室的软、硬件设备,在课题研究期间,为学生查阅资料提供便利;添置一些课程研究必需的实验设备;列出专项经费,保证研究型课程的正常运行。加强图书馆、实验室联系,利用他们的图书资料、网络设备、实验器材,积极帮助学生进行课题研究。


研究型课程指导教师管理条例

第一条:研究型课程是由学生自己设定课题或自主选择课题进行研究的教育活动,是必修课,它与基础型课程、拓展课程一样是课程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充分突出学生的自主性、合作性和灵活性。
第二条:每一位教师应不断加强对研究型课程和研究性学习的研究和学习,勇于探索和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研究能力和指导水平。指导教师在课题研究中应全程参与学生课题研究并实时定点指导学生,以“导”为主,充分发挥学生在研究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与主体作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条:在课题活动开始前指导教师须对学生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核,并且掌握选题立题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判断课题的价值,提出修改意见,报教导处审批。
第四条:在课题活动阶段,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自主地进行课题资料收集,制定研究方案或计划,确定研究方法、对策,以利于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教师对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提出修改意见。在每次活动中,指导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的出勤统计,记录在出勤表中,并对学生活动记录作认真审核,提出意见或建议。指导教师须检查每组课题研究进度,组织课题组学生进行中期小结,提出后期研究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指导教师要帮助学生掌握文献研究的方法、设计实验方案和数据处理、设计调查问卷、建立实物模型和数学模型、论证假设或假想、归纳思辩探究结论等,从中使学生掌握研究性学习的基本方法,开阔思路,激发学习和研究兴趣。对学生进行如何利用社会资源的指导,让学生走上社会、走进实验室、走进科学。
第六条:活动后期,指导教师须就论文撰写要求对课题组学生进行指导。
第七条:学生课题结题后,指导教师须对学生所写的论文进行分析和评价,指导教师须完成对该课题进行指导的研究课题案例分析。
第八条:课题活动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将学生的开题申报表收齐,课题活动记录表、活动出勤表、学生论文 和教师的案例分析一起交教导处,教导处组织专人进行评定。
第九条:研究型课程教师津贴的发放方法:每月末指导教师须将出勤表交年级组长审核。经核定后,津贴按10元/节计入教师结构工资中。
第十条:积极参加研究型课程的集体备课和专题研讨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一条: 开设研究型课程是金汇中学每一位教师应尽的义务,每一位教师应不断加强对研究型课程和研究性学习的研究和学习,勇于探索和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研究能力和指导水平。

@2003 上海市金汇高级中学
电话:64013475
E-mail:xiaoban@shjhg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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